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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蕭事件居然還有延續......真是段奇妙的故事


上次美麗華事件結束後,我興奮的把這件事情寫成網誌
昭告天下我愚蠢的行為,想不到我們貼心的
引領風潮、風度翩翩連方大同也要承認的時尚達陳主任

居然告訴我說,他把這件事情告訴了蕭大俠身邊的人
( 原本以為是助理,結果不是,SORRY!!! )
對方居然說可以將專輯快遞過去,要幫我拿給蕭大俠"補簽"

哇塞!!
瞬間我也是七上八下難以決定
因為蕭大俠已經幫我簽上他自己的名字了,
這樣他會不會覺得我是索命連環CALL的變態歌迷
硬要簽就對了
同事黑輪也說這樣好尷尬,真的很心虛耶~~~~

於是乎我又猶豫了滿久,還再三確認:真的是可以簽我的名字嗎?
直到陳主任有點不耐煩的怒斥我:

都說可以了!妳到底簽不簽啊!!


哎啊 好啦 簽就簽啊!!
只不過這樣實在太丟臉了,要怎麼讓老蕭知道我不是變態歌迷
不露臉還猛煩他.................
真的只是我的朋友都知道我喜歡蕭大俠,所以大家都這麼熱心
甘溫啊~~~~~
陳主任還跟對方說我是 大粉絲 唉唷!! 好害羞

於是乎我又開始做我最拿手的事情
也就是上班不上班..........阿 呸呸呸~~ 是開始做手工藝!
畢竟上次的紙條實在太沒誠意了咩~


於是我就做了這張卡片
用老蕭那天到美麗華的照片當封面,很不要臉的跟他要署名

背面密密麻麻寫一堆話 
無非就是闡述這件事情的前因後果,以及猛力解釋自己不是變態
打擾了 很抱歉 之類的

當然重點就是不停的耳提面命要老蕭:記得寫記得寫~

記得寫我的名字啊!!



大家可以清楚看到我的耳提面命     ↑↑↑↑↑↑↑↑↑

我還特地用那天的照片模擬情境
重現當時的情況

據說蕭大俠還問是誰給他的紙條,並且以為我朋友莊先生就是我,
東看西看這個怪人在哪是吧..........


模擬情境四格漫畫 START!

1.



2.



3.



4.





希望蕭大俠看了開心,終極改版賣光光,早日開演唱會
紅遍兩岸三地!!
開演唱會我會報到的!!





最後讓大家看一下蕭大俠不知道是不是不知道該簽哪
結果用黑筆簽在頭髮裡的名字............






還要打閃光燈才看得到唷!!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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